【活動】103.5.12~5.16五年一貫預修研究生資格申請,5月16日截止

◎ 詳細甄選作業要點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繳交下列各款文件:

()申請書一份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總平均達85分以上)

 ()自傳、讀書計畫及相關榮譽事蹟

103學年度大學部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校大學部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士及碩士學位辦法之規定,大學部優秀學生

    可申請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相關系所碩士班。

(一)申請對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申請時之身分)
(二)申請日期:103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三)申請流程:
   1.甄選作業由各系所自行辦理,申請書留底於各系。
   2.辦理程序:註冊組統一公告甄選時間→擬修讀系所於期限內辦理甄選作業→
     各系所錄取名單請於甄選結束後1個月內公告→各系所將錄取名單彙送教務處

     註冊組存查。
二、有意申請之同學自103年5月12至年5月16日止,向各系所提出申請,並請各系所

    於6月20日前將大學部學生依預先修讀碩士班課程要點錄取人員名單送本組,俾

    利辦理學生選課事宜。

三、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必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
    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完成註冊入學,始正式取得
    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詳情以本校註冊組公告為準

http://reg.npue.edu.tw/p/404-1118-14120.php0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