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2學年度大四應屆畢業生學生證繳回通知

有關畢業證書寄發通知,有附信封者將由學校寄出。未附信封者,則須由畢業生
親自至註冊組領取,其餘規定如下:
1.本學期成績登錄完成。(同學可至校務行政系統查詢)
2.各單位離校手續需完成,若線上離校未完成者(可至校務行政系統查詢,請持離校手續單紙本至未通過的單位申請離校審核。
3.學生證請各班班代於6月10日前收齊送至註冊組(6月10日後未繳交者,請於離校前繳至本組,以利核發學位證書),經註冊組確認後,學生證連同學位證書一併寄回。

若已確定本學期延畢,則無須再辦理離校手續及繳交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