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美感融入學科/領域教學之中小學教案徵選辦法
壹、 活動緣起
一、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中小學師資生美感素養培力課程之發展計畫(III)」辦理。
二、美感素養是指一個人對環境中美與不美的現象有所知覺、感受,並能採取行動追求所期望的美,這其中就包含了對環境中人事物的覺察、感受,有自己的審美觀點。對一位中小學教師而言,提升本身的美感素養以及了解如何引導學生在生活中尋求美好事物,是達成十二年國教「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的關鍵。為了讓師資生瞭解如何在學科/領域教學中融入美感素養,特辦理線上研習課程,鼓勵師資生結合學科/領域教學,於國語文、數學(國小)與綜合活動(國中)等上述三個學科/領域融入美感元素,創發具有美感之教學設計,並經由試教與修正調整,作為教育場域設計融入美感之課程和教學之參考。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暨藝術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屏東大學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東華大學
參、活動目標
一、培養師資生具備美感融入學科/領域教學之設計能力。
二、彙集實用與創新的教案,提供教育場域規劃美感融入課程與教學之參考。
肆、活動辦法
一、活動日期
(一) 徵件日期:徵件期間為112年6月1日~11月30日23:59截止。
※逾時不候,有意送案者請特別留意收件截止時間。
(二) 得獎公布日期:113年1月中旬,詳情另行公布。
(三) 相關資訊可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網站參閱。得獎名單亦公布於前述網站,並以電子郵件發送得獎通知。
(四)頒獎暨線上教案分享會預計於113年1月中旬辦理。
二、參加資格
(一) 全國就讀於師資培育大學或一般大學的中小學師資生(含系所之師資生及教育學程生),或現於中小學進行教育實習之實習教師。
(二) 111-2及112-1學期辦理線上培訓課程共6次,投件團隊每位參與者須參與培訓課程至少1次。
(三) 以個人或團隊(人數至多4位)參與。
三、送件相關規範
(一) 請於截止日前,將以下所列項目,提供資料上傳至google表單以電子郵件確認是否有收到回覆信件,以完成送件程序:
1.報名表。
2.教案作品 (含附件資料)。
(二) 相關表件之格式與內容規範如下:
1.報名表:如附件一。
請繳交pdf 檔,檔名:「第一作者姓名_學校名稱_報名表」。
2.教案作品 (含附件資料)。
(1)教案應融入美感素養,國小採融入國語文或數學,國中採融入綜合活動。
(2)教案設計內容以「簡案」方式呈現。
(3)須以一課、一單元或完整的一個主題為單位,至少4節課。
(4)提送之教案需要部分試教(模擬試教亦可)。
(5)教案所需之具體內容與提送格式,如附件二。
請繳交pdf 檔,檔名為「第一作者姓名_學校名稱_科目教案設計」,
例如:王小明_OO國小_國語教案設計。
(6)若教案有作業單(學習單)、評量單或學生學習表現之成品,請連同教案一併附上。
(7)總頁數上限20頁,含作業單(學習單)、附件、照片等。
伍、評分項目
一、美感融入之規劃。(30%)
二、創意的教學活動。(30%)
三、素養導向教學原則的體現。(20%)
四、美感融入教學實施的自我檢視和反思。(20%)
陸、活動獎項及說明
一、活動獎項
特優一名,禮券5000元
優等二名,禮券3000元
甲等三名,禮券1000元
佳作若干名,禮券600元
二、說明
各獎項名額,評審小組可視參賽稿件狀況,酌予增減。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獲選作品,作者應無償同意全部內容授權做無期限、地域、方式、性質、次數之利用,並得授權業務相關機關。
二、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規定或有抄襲情況,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三、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參賽者就教案及所使用之作業單(學習單)或評量等材料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項。
五、參賽者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六、教科書中的材料需經由授權方可使用,應用時盡量避免直接呈現教科書之頁面。
七、主辦單位對本計畫所有內容擁有最終解釋權,並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捌、 聯絡方式
國立屏東大學 教育系 邱意茗 專案助理
聯絡電話:08-7663800#31361
電子信箱:ming011178@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