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1-1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
| 目的:教育部為因應全球經濟危機所導致之就業市場不振現象,特鼓勵全國各企業提供就業實習機會積極接納大專畢業生,使其於專長領域取得職場經驗,本方案為一特定性之就業輔導計畫,俾利其後續就業,預計媒介約33500名大專畢業生至職場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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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程:98年4月1日至99年9月30日(實習期限以1年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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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及名額:95至97學年度畢業非在學學生,媒介總數以不超過95-97學年度畢業生總數的4%,並至少保留1/6名額予9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實習企業:全國各企業、非公立醫療及護理機構、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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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企業進用人數:以各實習企業當月勞保投保人數為基準,實習企業員工數達10人以上者,進用實習員總數以不超過現有員工數的30%為原則;員工數未達10人者,至多2人。 詳細計畫施實要點請參閱《實施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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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之企業請下載《企業申請表》及《實習機構合作同意書》,申請表填妥後請連同需檢附相關資料傳真至08-7216934或mail至umicat@mail.npue.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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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參加實習的校友請下載《校友實習意願調查表》,調查表填妥後請傳真至08-7216934或mail至umicat@mail.npue.edu.tw,或可線上填寫意願調查表http://b008.npue.edu.tw/front/bin/form.phtml?Nbr=3 |
若有疑問請電洽08-7226141分機14200、14202 【本資料轉錄於本校首頁最新消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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