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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

教育目標

    本系於95年學年度更名為教育學系,除了仍堅守培養優良國小師資之教育目標外,亦培育教育行政與管理人才、教育產業人才、社會服務人才,以貫徹「教育」之本質與服務社會之理念。

本系主要培養學生下列知能:

1、豐富的教育與文化專業知能

2、創新的課程與教學專業知能
3
、實用的教育行政與管理知能
4、廣博的社會關懷與服務知能

 

課程目標

本學系課程主要培養學生下列知能 

1.教育理論知識

2.教學創新能力

3.課程與教材研發能力

4.教育行政與管理能力

5.教育產業實務與經營能力

6.文化批判與實踐能力

7.教育研究與企劃能力

8.社會與生命關懷態度

 

核心能力說明

一、 教育學系與本校基本素養及院核心能力對應關係 

(一)在本校基本素養--「光」的部份,本學系所強調培育學生「語言表達能力」、「資訊科技能力」及「教育專業能力」可對應本學院「語言能力」及「資訊能力」,並呼應本校「語言素養」,以本國語、外國語、數位語言進行溝通,體驗傳情達意的恭謹精確與雅緻,以開啟廣博的視野,發展多元專業智能。 

(二)在本校基本素養--「熱」的部份,本學系所強調培育學生「語言表達能力」及「生命關懷與實踐能力」可對應本學院「社會能力」,並呼應本校「公民素養」,以良知、視野、願景、自律培養積極正向習慣,體驗人與社會之關係,積極關懷服務社群,以高體會生命之意義與價值。 

(三)在本校基本素養--「力」的部份,本學系所強調培育學生「教育專業能力」及「生命關懷與實踐能力」可對應本學院「專業能力」,並呼應本校「科學素養」,以科學、邏輯、思辨、體能培育文明創造能力,體驗人與自然之關係,養成良好健康習慣,以高效能追求終身的生存發展。 

(四)在本校基本素養--「美」的部份,本學系所強調培育學生「教育專業能力」及「生命關懷與實踐能力」可對應本學院「專業能力」,並呼應本校「藝術素養」,以文學、音樂、藝術、戲劇、創意、設計、說故事、文化特色培養美感品味與藝文創作,能高感性規劃豐富的生活。

 

二、 教育學系核心能力與本學系教育目標關係 

(一)本學系教育目標:

本學系教育目標除了仍堅守培養優良國小師資之教育目標外,亦培育教育行政與管理人才、教育產業人才、社會服務人才,以貫徹「教育」之本質與服務社會之理念。本學系主要培養學生下列知能:1.豐富的教育與文化專業知能;2.創新的課程與教學專業知能 3.實用的教育行政與管理知能 ;4.廣博的社會關懷與服務知能。 

(二)本學系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對應 

1.為培養學生獲得「豐富的教育與文化專業知能」,本學系擬培育學生具備「語言表達能力」、「教育專業能力」及「生命關懷與實踐能力」

2.為培養學生獲得「創新的課程與教學專業知能」,本學系擬培育學生具備「語言表達能力」、「資訊科技能力」及「教育專業能力」。

3.為培養學生獲得「實用的教育行政與管理知能」,本學系擬培育學生具備「語言表達能力」、「資訊科技能力」、「教育專業能力」及「生命關懷與實踐能力」。

4.為培養學生獲得「廣博的社會關懷與服務知能」,本學系擬培育學生具備「語言表達能力」、「教育專業能力」及「生命關懷與實踐能力」。 

 

 

 

 

 

核心能力與校、院對應關係說明表

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

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表 

課程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