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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學年第1學期日間研究所口試(學位考試)及離校手續規定

111學年第1學期日間研究所口試(學位考試)及離校手續規定如下:

日間碩士班

博士班

口試(學位考試)日期最後期限

1/16()

1/31()

離校手續線上申請最後期限

1/31()

1/31()

最後離校日

(2學期開學日)

2/13()

2/13()

口試申請日最後期限依照各系規定,計畫發表最後日期依照碩士班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規定辦理。

口試申請最後期限依照各系規定

請系辦完成口試後盡快將畢業申請書及口試成績單送至註冊組,並通知學生最晚須1/31前線上提出離校作業(不因假期延後)

因系統於2/1會轉換次一學期,學生就無法於線上提出離校

請切記,學生經提離校後,系辦或系主任不會因為更換職務後轉換到新的人員權限下,只能請學生跑紙本

依據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第11條略述:逾期未辦妥離校手續者,視同該學期未畢業其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

並於次學期結束前辦妥畢業離校手續,否則 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依規定退學。

另次一學期開始口試日為行事曆公告之註冊日起(研究生共同修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日間學制寒暑假時間不受理口試申請。

學生口試結束後,請於一星期內送交註冊組辦理後續作業,請勿延遲,學生離校手續為14個工作天(系辦送出件開始起算,非口試日算起)

若學生急需學位證書,所有計算天數請務必加上審核時間。

學生計畫或學位考試結束後,請於一星期內送交各項經費核銷申請書。

其他研究所離校規定請參考註冊組網站https://reg.nptu.edu.tw/p/412-1066-335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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