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代理老師徵選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代理老師
暨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 依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三、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四、112年7月5日屏府教學字第 11227285800 號函。
112年6月19日屏府教特字第11224658200 號
五、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決議。
貳、代理教師科別、類別、名額、薪資、及聘約期限
一、科別:
(一)普通班代理教師(科任教師)【具美術類經驗者尤佳、或自然、社會科任教師】
二、工作內容:
(一)普通班代理教師科教師:每週20節課,擔任本校科任課教師,皆需兼任行政業務或指導學生競賽,錄取1名。
三、聘期:
(一)編制內代理教師:自實際報到日起聘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鐘點代課教師:依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課表排定,原則以應聘日至課程結束為止,若上級機關無此經費之補助,學校可終止聘用,惟如教育部續予補助前述經費,最長則可聘任到113年6月30日課程結束止。任用期間如經校長及教評會決議服務成績不良者,校長得專案報請縣府核備予以免職。候用期間如有行為不檢或違法情事者,撤銷其資格。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公告時間:自112年8月15日起至112年8月28日止。
二、地點: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rpage.ptc.edu.tw/)、全國選聘網(http://tsn.moe.edu.tw/index/)、本校網站首頁(http://web.wgps.ptc.edu.tw/)。
肆、索取簡章時間地點:
請自行於公告地點公告欄下載列印(報名表、准考證、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11年8月21日(一)。
二、報名時間:上午8時20分至9時止。(逾時不候)
三、報名方式:親送。
四、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村西盛路89號,電話:08-7832285分機12)
陸、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情事(錄
取後如經發現有上列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於聘用後仍依規定解聘)。
(二)最近三年無刑事、懲戒或申誡以上處分者。
(三)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二、資格條件:本次甄選簡章,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招考資格條件1 |
持有合格國小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
招考資格條件2 |
持有合格國小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招考資格條件3
|
持有合格國小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
三、附註:
持有合格國小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係指已取得合格國小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未
連續中斷教學工作達10年以上者(已取得合格國小教師證之非現職教師,112年8月
1日前尚未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10年以上)。
柒、報名手續:
一、採現場報名(可以委託辦理但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依序裝訂證件影本一律以A4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二張(分別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書及學分證明書等相關文件(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五)持國外證書應附中文翻譯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六)男性檢附兵役相關證明(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七)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持有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之應考人,得於報名時申請應考服務,但實際服務方式須視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提供。
(八)繳交信封乙個(請詳細填寫收信人姓名、住址並貼足掛號郵資36元,以便將個人資料寄回)。
(九)其他可證明甄選專長之相關證件影本。
- 甄選方式暨成績計算方式:
一、甄選採一階段(試教、口試)方式辦理,總成績則採計試教及口試成績之總和依成
績高低排列,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分相同者,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
試教、口試成績均相同時,依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甄選方式
試教 |
口試 |
錄取標準 |
|||
試教 領域 |
配分 比例 |
試教 時間 |
配分 比例 |
口試 時間 |
|
1.應試類別 □普通班代理教師(科任教師-美勞、自然、社會) 2.版本與教學單元由考生自選。 |
50% |
8分鐘 |
50% |
8分鐘 |
1.總成績採計試教及口試成績之總和,依成績高低錄取。 2. 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備註: 1.試教時間:8分鐘。試教時,請預先備妥教學設計簡案一式2份面交委員。 2.口試時間:8分鐘。請應試人員就教育專長自薦,得自由選擇自製書面資料或電子資料呈現教育經驗及專長(如:協助學生參與競賽道具作品、課程設計作品、教學創新事蹟、行政績效……),供甄試委員參閱。 |
三、試教與口試唱名三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期程
|
報名日期 |
甄選日期 |
第1次甄選 |
112年8月21日 上午8:00~9:00 |
112年8月21日 上午9:30~11:00 |
第2次甄選 |
112年8月22日 上午8:20~9:00 |
112年8月22日 上午9:30~11:00 |
第3次甄選
第4次甄選
第5次甄選
第6次甄選
第7次徵選 |
112年8月23日 上午8:20~9:00 112年8月24日 上午8:20~9:00 112年8月25日 上午8:20~9:00 112年8月28日 上午8:20~9:00 112年8月29日 上午8:20~9:00 |
112年8月23日 上午9:30~11:00 112年8月24日 上午9:30~11:00 112年8月25日 上午9:30~11:00 112年8月28日 上午9:30~11:00 112年8月29日 上午9:30~11:00 |
二、甄選地點: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
玖、錄取公告及成績複查:
一、放榜:甄選日期當日上午12時00分前錄取公告將公布於本校網頁。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自行負責。
二、成績複查:甄選日期當日 13:00至14:00,持身分證親自向本校教務處申請複查。
拾、錄取名單經甄選委員會決議並提請本校教評會審查通過後聘任之。
拾壹、錄取人員請依期限前持相關學經歷證件正本,至本校辦理報到,並依規定辦理到職手續,逾期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貳、錄取後聘任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時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並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及公立結核病防治院(所)胸部x光檢查證明各一份,體檢如有活動性肺結核、惡性傳染病、精神病之一者取消其應聘資格。依據屏府教學字第1010328207號函,須另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如有案紀錄及無法提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拾參、錄取後聘任人員,如逾期未應聘或有第12條情形者不予聘任者,應取消其聘任資格,並由備取候用人員中依序遞補,遞補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拾肆、疑義查詢專線(08)-7832285轉12 五溝國小教導處。
拾伍、附則
一、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一)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正本、影本及譯本各一份。
(二)國外學校歷來成績證明(單)正本、影本一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三)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四)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出入境日期、記錄暨護照影印本。
(五)駐外單位查證公文函,若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譯本。
二、所繳附回郵信封如住址書明不清或地址變更無法投遞,以致無法於規定日期時間報到者,以放棄論。
三、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導致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動,將公布於本
校網站。
拾陸、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簽陳本校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
報 名 表
編號:
應試項目:□普通班代理教師(導師) □普通班代理教師(科任教師-美勞、自然、社會) □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藝文科教師-音樂 |
|||||||||||||||||
姓 名 |
|
身分證統號 |
|
性別 |
|
||||||||||||
出生日期 |
民國 年 月 日 |
婚 姻 |
已婚/未婚 |
服役 |
已(未)服兵役 |
||||||||||||
通 訊 處 |
|
聯絡電話 |
(自宅) (手機) |
||||||||||||||
學
歷 |
就 讀 學 校 |
日夜 間部 |
系 科 |
組 別 |
修業起迄年月 |
(相 片) |
|||||||||||
大 學 |
|
|
|
|
年 月~ 年 月 |
||||||||||||
研究所 |
|
|
|
|
年 月~ 年 月 |
||||||||||||
|
|
|
|
|
年 月~ 年 月 |
||||||||||||
相關證書 |
|
證 書 字 號 |
|
||||||||||||||
教育學分 修習學校 |
|
學分數 |
|
起 迄 年 月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代
課
經
歷 |
服 務 學 校 |
職 稱 |
任職起迄年月 |
服 務 學 校 |
職 稱 |
任職起迄年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簽名 |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
右 欄 請 應 考 人 勿 填 寫 |
初審: 1.( )繳交報名表。 2.( )繳驗身分證。 3.( )繳驗合格教師證書或相關證明。 4..( )繳驗畢業證書。 5.( )繳驗退伍令。 6.( )繳交回郵信封。 7.( )提交教案設計一式3份。
初審結果:
□符合 □符合,但需補件 □資格審核未錄取 審查委員簽章: |
||||||||||||||||
除准考證編號外其餘由應考人自行填寫 考場:屏東縣五溝國民小學08-7832285-12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 第( )次甄選准考證 |
|
甄選日期 |
科 別 |
時 間 |
委員 簽章 |
備註 |
||||
(自填) 112年8月 日
|
試務說明 |
09:10 |
|
|
||||||
姓 名 |
|
請貼照片 |
||||||||
預 備 |
09:20 |
|||||||||
類別 |
□普通班代理教師(導師) □普通班代理教師(科任教師-美勞、自然、社會) □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藝文科教師-音樂 |
試教及 口試 |
09:30 |
|
||||||
編號准考證 |
|
|||||||||
注意: 1.無准考證不得入場。 2.本證請妥為保管,甄選報到時繳驗本證。 |
||||||||||
|
試 場 規 則 |
一、應試者入場應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證明文件,如未帶者,禁止入場。 二、應試者須按時間到達試場。 |
屏東縣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
(口試)個人簡歷
姓 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日 |
|
地 址 |
|
||||
學歷
|
|
||||
經歷
|
|
||||
專長
|
|
||||
參與或指導相關活動具體事蹟 |
|
||||
個 人 教 育 理 念 |
|
本簡歷請準備一式2份,於口試時繳交口試委員,A4格式,每份以不超過一頁為限
報名委託書
本人擬報名參加「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第( )次甄選」,因故無法親自前往報名,特全權委託 ( ,身份證字號 )代為報名,並完全接受甄選單位審查結果,絕無異議,特立此委託書為憑。
此 致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
委託人: (親自簽章)
委託人身分證字號:
委託人聯絡電話:
受託人: (簽章)
受託人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切 結 書
本人 先生/小姐 報名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第( )次甄選時已詳閱甄選簡章內容,茲切結下列事項:
一、所附證件正(影)本屬實,並確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無異議放棄錄取及聘任資格。
二、如為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時同時檢具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無異議由聘任學校依規定不予聘任。
三、本人體檢若有活動性肺結核、惡性傳染病、精神病之一者,及違反教師法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本人提交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如有前科紀錄及無法提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此 致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甄選 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申請書 收件編號: |
||||||
應考人 |
|
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
|
考試名稱 |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國小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第( )甄選 |
|||||
准考證編號 |
|
考試類科 |
□普通班代理教師(導師) □普通班代理教師(科任教師-美勞、自然、社會) □普通班鐘點代課教師藝文科教師-音樂 |
|||
申請複查項目 |
|
|||||
申請人簽章 |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項: 一、申請複查考試成績,應提示身分證及准考證。 二、申請複查考試成績,應於該考試規定複查成績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教導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三、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未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
||||||